湘教通〔2017〕349号
关于开展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 毕业生就业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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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职高专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深入了解我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及毕业生就业状况,反馈指导高职高专院校教育教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厅决定对全省高职高专院校2013至2016届普通三年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就业数据进行重新采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采集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数据,对于全面了解我省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分析和发现我省高职高专院校教育教学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高高职高专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职高专院校健康快速发展和促进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高职高专院校要充分认识做好本次就业数据采集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专干负责数据采集和上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设备、技术、人力和资金支持。各校专干名单请于9月15日前报送至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二、本次就业数据采集面向全省高职高专院校2013至2016届普通三年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各高职高专院校要组织人员,通过多种渠道,摸清、摸准本校2013至2016届所有毕业生就业现状,包括毕业生姓名、专业,现就业单位、工作地址、手机、电话、QQ、微信号、邮箱等详细联系方式,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毕业生就业信息采集数据表》。 三、就业数据报送包括网络报送和纸质报送两种形式。各校重新采集的《毕业生就业信息采集数据表》通过“湖南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办公信息系统”,以就业反馈的形式上报,9月30日前完成。纸质件按届分类,加盖学校公章后于10月10日前报送至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四、在各学校采集就业数据的基础上,我厅将对毕业生就业现状进行深入调查。为提高调查效率,请各高职高专院校利用微信、QQ、电话、短信等多种途径提前将以下消息告知毕业生:“2017年9月至11月湖南省教育厅将开展湖南省普通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生就业现状问卷调查,可能会以电话、微信、QQ、邮件等方式与您沟通,请积极配合,如实回答,感谢您的参与!” 五、本次毕业生就业数据采集工作情况将作为湖南省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和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各高职高专院校要高度重视,制定科学合理的数据采集工作流程,明确数据采集工作要求和采集规则,统筹安排院校相关部门和教职员工参与数据采集工作,确保数据原始、准确、规范、完整。 六、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联 系 人:刘 婕 联系电话:0731-84714893 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田园 联系电话:0731-82816677 QQ:282593346@qq.com Email:jytj@hunbys.com
附件:1.高校就业数据采集专干联系表 2.毕业生就业信息采集数据表
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1、2 湖南省教育厅 2017年9月6日 |